一项关乎2.5亿多人的政策近日落地——
国务院印发《关于推行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实施意见》,围绕教育、住房、社保、医保、就业、社会救助等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提出一系列增量政策和细化举措,推动基本公共服务更好“随人走”。
“公共服务随人走”,这个问题不仅现实,而且迫切。
旅客在火车站候车大厅内候车。图源:新华社
一
当前中国人口跨地区流动频繁,大量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未落户常住人口在城镇就业生活。但户籍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有较大差距,意味着大量长期在城镇工作的人口处于“人户分离”状态。
数据显示,中国长期在城镇居住生活但未落户的超2.5亿人,其中进城农民工及随迁家属1.7亿人。对他们而言,孩子能不能在常住地上学、住房困难能不能得到缓解、就业地能不能参保、看病报销能不能更便利,都是十分现实而具体的问题。
中国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主任高国力认为,保障这些未落户人口公平享有常住地基本公共服务,是提升城镇化质量的重要任务。
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社会发展研究所所长刘旭表示,推动公共服务“随人走”,是顺应人口流动发展规律、优化民生保障制度设计的重大政策取向,旨在打破地域、身份界限,加快实现常住人口同等享有基本公共服务。
2025年末,中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67.89%,国家基本公共服务现行标准规定的81项服务项目中,约3/4已实现常住地提供。但要看到,人口大量流入城市的重点领域基本公共服务供需矛盾仍然突出,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配套政策有待完善,适应人口流动的公共服务设施布局还不健全。这都需要增量政策进一步解决。
随迁子女参与功课辅导、科技小课堂等活动。图源:新华社
二
新政策怎么说?
《意见》明确了6方面重点任务,涵盖随迁子女教育、公租房、社保、医保、就业和兜底性基本公共服务。每项任务的指向也很明确——
加强随迁子女教育保障:为解决流动人口家庭后顾之忧,《意见》要求,学龄人口流入多的城市政府做好存量学位资源挖潜和整合利用,按需新增学位,巩固提升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就读公办学位比例;
扩大住房保障和社保医保覆盖:《意见》提出,推动更多城市将稳定就业居住的未落户常住人口家庭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加职工社会保险的户籍限制;加力落实持居住证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加强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管理服务;
强化就业服务和兜底保障:《意见》明确,对符合条件的城镇常住人口依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按规定落实就业援助政策;逐步将未落户常住人口纳入常住地儿童关爱、养老助老、社会救助、扶残助残等基本公共服务范围。
习近平经济思想研究中心主任史育龙分析,推行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有利于把人口流动带来的发展活力转化为扩大内需的现实动力,促进人口、产业、公共服务布局更加协调,为畅通国民经济循环提供有力支撑。
医护人员为外卖员送上中医茶饮。图源: 新华社
三
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靠啥支撑保障?
史育龙认为,首先要把公共服务资源配置同常住人口规模、结构和流动趋势更好衔接起来。
高国力分析,人口流入城市和县城通常经济基础较好、就业机会多,不仅有大量进城农民工,也有为数不少的城市间流动人口,比如浙江义乌常住人口中,未落户常住人口占一半左右。
人口集中流入地基础教育、住房保障等公共服务需求量大,但供给相对紧张;人口总量稳定或流出的城市和县城通常产业基础薄弱、就业吸纳不足,青年人口持续外流,少子化、老龄化现象较突出,部分人口流出地公共服务资源面临闲置风险。
对此,《意见》提出,开展常住人口总量、结构、流动趋势和公共服务需求预测,按常住人口和服务半径完善公共服务设施空间布局,优化建设运行资金分配、人力资源配置。
破除要素保障瓶颈也很重要。刘旭认为,《意见》加快人地钱挂钩体制机制改革,健全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长效机制。比如,随着人口持续流入,一些地方财政保障能力与公共服务支出需求之间存在一定差距,现有转移支付制度与常住人口挂钩方面有优化空间。《意见》特别提出,根据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常住人口进度、完善相关转移支付考虑常住人口因素进行分配的做法。
新政策也考虑到城镇化进程中的区域差异,强调坚持科学有序、因地制宜,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不搞“一刀切”。
公共服务“随人走”,既是民生账,也是发展账。种种举措,就是要让城市“接得住、担得起”,让未落户常住人口“进得来、留得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