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郑皓元 实习生|邢艺凝

主编|陈俊宏

业绩持续承压下,奈雪的茶试图借潮玩IP“LABUBU”以“大字宣传、小字免责”的方式快速引流,最终被司法裁判认定构成不正当竞争。近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近日就泡泡玛特诉奈雪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判令奈雪赔偿泡泡玛特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合计32万元,因双方均未上诉,判决现已生效。

目前,奈雪的茶急于寻求增长突破口,背后是连续两年的业绩下滑。财报显示,奈雪2025年全年营收43.31亿元,同比下降11.99%,净亏损2.39亿元;茶饮店总数较上年净减少152家,直营门店收缩明显。在茶饮赛道内卷加深、常规联名营销吸引力下降的背景下,奈雪选择了一条高风险的路径。

据案件信息披露,事件源于2025年9月,奈雪在门店及线上平台推出“米布布”主题营销活动,将多款茶饮冠以“米布布”之名,宣传图文大面积使用“LABUBU”的美术形象,并打出“喝米布布抽LABUBU”等醒目标语。

泡泡玛特方面随即提起诉讼,主张其享有“LABUBU”系列美术作品著作权,且该名称已构成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奈雪未经许可擅自使用,极易使公众误认为双方存在商业合作,构成不正当竞争。

奈雪的茶抗辩称,已在宣传文章中标注“活动奖品由奈雪自行采买,与泡泡玛特无官方合作”,且用作赠品的LABUBU盲盒均为合法采购。已尽到经营者告知义务,不存在混淆可能性

判决书的核心落在消费者视角与传播效果上。判决明确指出,“LABUBU”凭借尖牙、立耳、圆润脸型等特征塑造出辨识度极高的形象,已成为现象级潮玩IP,其商品名称应受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奈雪在应知“LABUBU”市场知名度的情况下,突出使用极为近似的“米布布”等标识,容易导致消费者混淆。

法院认为,被告在宣传中以大号字体/画面中心位置强化“LABUBU”“米布布”等要素的关联感,却把“无合作”信息压至极小字号/底部,这种“大字宣传、小字免责”不足以以合理方式提醒消费者其宣传与权利人无关;相关公众仍易误认双方存在特定商业联系,故对被告的“已尽提示义务”等抗辩未予采纳,并作出前述认定与判赔。

最终,法院判令奈雪赔偿泡泡玛特经济损失30万元及维权合理开支2万元。业内分析认为,此案判赔数额本身虽有限,但其真正警示意义在于,划清了茶饮品牌利用字体排版“打擦边球”攀附知名IP的法律边界。在流量成本高企、行业竞争加剧的当下,试图靠“文字游戏”走捷径的空间已越来越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