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面新闻记者 |
界面新闻编辑 | 刘海川
郑欣没有想到,丈夫会以如此激烈的方式争夺5岁的孩子。为阻止郑欣一家追回儿子,丈夫将孩子从杭州转移到河北、北京,并切断孩子与母亲的任何联系。
类似的“抢孩子”行为,往往发生在婚姻纠纷中,母亲通常为弱势方。父母一方试图通过先行抢夺、藏匿孩子,以占据抚养权争夺中的主动地位。近年,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相继明确,不得以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等方式争夺抚养权。但在实务中,救济仍不容易落地。婚姻纠纷常被视作“家事”,抢夺、藏匿行为的认定,以及判决后的执行都存在难度。
“涉未成年子女的执行,有其特殊性,孩子不能像财产一样强制执行。”这是律师刘列春代理抚养权纠纷案件时,常听到法官作出的解释。
更隐蔽的伤害落在孩子身上。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嘉新泳告诉界面新闻,对未成年人来说,母婴关系是安全依恋关系的基础,分离会导致孩子内心产生极大的不安全感。由于年龄小,孩子无法面对和处理这种恐惧,所以恐慌感会进一步放大。

2019年,因离婚纠纷,尚萌和丈夫分居两地,她带着儿子在工作地大理生活。据尚萌回忆,9月15日中午,保姆带着3岁的儿子在菜市场买菜,买完回到门口时,孩子爸爸将儿子抱走,“保姆说,当时,孩子爸爸一把抱起孩子跑走了,孩子奶奶和一中年男人把她拽倒在地。等我赶来的时候,早就跑远了。”迄今为止,尚萌再未见到儿子。
在这之前,尚萌与丈夫之间还发生过两次争夺。2017年12月26日,尚萌向丈夫提出离婚,理由是婆媳关系与育儿理念不合。提出离婚的当晚,她与丈夫、婆婆发生激烈争执,“我和丈夫产生了厮打、肢体冲突。当时我的手机摔坏了,他阻止我出门报警,我被迫跳出家中二楼窗户,顺着外墙与水管爬下一楼”。医院开具的检查报告显示,尚萌的右侧鼻骨骨折。报警后,尚萌返回家中,“人去楼空,他们母子俩带着孩子跑了”。
2018年,尚萌在北京提起离婚诉讼。7月,在开庭当天,尚萌和朋友带着户口本、儿子的出生证明来到丈夫老家,将孩子抱离。3岁的孩子对这场纷争没有概念。“第一天他狂哭,因为没有奶奶了。当时他还不太会说话,所以只能哭。第三天就彻底适应和我在一起了,很开心。”尚萌说。
2018年9月的一天傍晚,丈夫守在尚萌北京的住处附近。尚萌称,当晚她和同事带着儿子吃完饭回来,快走到单元门口时,“他突然跑上来,要把儿子从我们手中拽走,我们大叫”。在这次争执中,旁边的居民围了上来,物业和保安随后赶到,孩子没能被带走。
当日,尚萌报警后,来到医院验伤。医院的诊断证明显示为头皮挫伤、非精神病性脑外伤综合症。尚萌称,自己的太阳穴受到重击。但据伤情鉴定,警方认为未达到轻微伤标准,最终作调解处理。
2019年9月15日,孩子被爸爸在菜市场门口带走。次年,尚萌确诊类风湿,一种免疫系统疾病,“就一晚上的事情,全部关节都废掉了,都没办法坚持从床上走到卫生间”。此后,尚萌几次托人寻找孩子的去向无果,加之疫情的缘故,“无力再寻找,也不想让孩子频繁地更换住所”。
2025年,孩子年满9岁,丈夫提起离婚诉讼,希望分割婚内财产,并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尚萌向界面新闻表示,出庭时身体仍然很差,因想延后处理诉讼,所以称“夫妻感情没有破裂”,法院由此驳回了离婚请求。
2026年,尚萌身体状况好转。看到“生父当街抢走2岁幼子”的当事人石可妈妈申请人格权侵害禁令的报道后,她意识到,自己或许也可以通过司法途径找到孩子。
人格权侵害禁令是《民法典》规定的一项人格权预防性保护措施。重庆市律师协会婚姻家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刘列春律师告诉界面新闻,在“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纠纷中,人格权侵害禁令实现了孩子的快速返还机制,能够让未成年子女尽快恢复到原来的生活状态;若纠纷中伴随明显暴力、威胁,实务中通常会优先考虑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实际上,将人身安全保护令或人格权侵害禁令用于制止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行为,也经历了一段探索过程。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设置了人格权侵害禁令制度;同年修订施行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增加了“不得以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等方式争夺抚养权”的新规。刘列春称,2021年至2023年属于民法典发布后的早期探索阶段,人格权侵害禁令在相关纠纷中的适用并不充分,一些法官出于不改变孩子生活环境的考量,兼之对执行难的现实顾虑,在实践中形成了“孩子在谁手上就判给谁”的裁判倾向。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国内首例胜诉的婚内监护权案,在2022年7月13日由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承办法官曾表示,该案的审理压力在于,彼时法律对“婚内监护权”没有明确规定,要借助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权益保障法中的原则。
经各方呼吁、探索,2025年1月15日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回应了上述“婚内监护权”纠纷的判决难题。其中,第十二条明确规定了救济路径:“父母一方或者其近亲属等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另一方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参照适用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七条规定申请人格权侵害禁令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此外,上述司法解释还将抢夺、藏匿行为纳入抚养权归属的考量因素。在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时,若一方有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行为,法院应当优先考虑由另一方直接抚养。
即便法院作出保护性裁定,在实务中仍可能面临执行困难。据《中国新闻周刊》此前报道,2025年11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就石可一案作出人格权侵害禁令民事裁定,要求孩子生父在10日内将孩子送回,禁止抢夺藏匿。2026年5月,朝阳法院延长人格权侵害禁令,并判令男方在3日内将孩子送回,交由石可抚养。截至裁定履行期限届满,男方始终未送还孩子。
“涉未成年子女的执行,有其特殊性,孩子不能像财产一样强制执行。”这是刘列春代理抚养权纠纷案件时,常听到法官作出的解释。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即使法院判令一方送回孩子,也无法强制将孩子带离并交付到另一方手中。实践中,法院更多是通过组织双方协调,或是将拒不履行一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采取拘留等措施推动执行。
由于涉婚姻家庭纠纷常被视作“家事”,这使“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的事实认定在实务中变得复杂。刘列春介绍,除了当街抱走、异地藏匿等显性情形,实际的“抢夺”情况更为复杂,更难认定,“我代理过一起案子,大多数时间是妈妈在带孩子,有一天,爸爸回来之后,说要带孩子转一转。结果把孩子从上海带回了河北老家,允许妈妈来探望,这算不算抢夺?”
在刘列春看来,司法救济始终有其边界,“在纠纷中,一方即使交还了孩子,在后续行使探望权的过程中,仍有可能再次将孩子带走,法院不可能陷入反复执行的循环中”。对此,刘列春建议,应当从未成年人保护的角度出发,通过民政部门和公益组织等共同参与,建立离婚纠纷中的父母协商机制,引导双方调整沟通方式,为理性协商创造可能。同时,有关部门的评估视角也应延伸至未成年子女,关注诉讼过程中对孩子造成的伤害。
2023年3月,因审理法官称“婚内监护权没有判决依据”,郑欣转而重新提起离婚诉讼,并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经过一审、二审,法院宣判,两人婚姻关系解除,儿子的抚养权归郑欣。判决生效后,男方仍拒绝交还孩子,郑欣也一度联系不上对方。直到3个月后,她才将孩子接回。此时,距离孩子被带走已过去13个月,“期间一面都没见过,让他们拍一张孩子的照片或者视频都不肯。孩子有哮喘,我一度怀疑他是不是已经不在了”。
2023年9月9日晚,郑欣和男方在法院内“交接”孩子。郑欣回忆,当时孩子已经很困,看到她时只说了一句:“你不是在杭州陪着我的妈妈吗?”说完又睡了过去。
此后,郑欣有意淡化此番争端,但她发现,孩子还是产生了一些变化。起初,孩子有意与她保持距离,抗拒肢体接触。大约两星期后,才稍有好转,“只让我喂饭,对别人的触碰有些抵触”。郑欣向界面新闻表示,孩子其实知道发生了什么,“有一次我们走在路上,路边有人停车走下来,儿子赶紧躲到奶奶身边,说‘快走,我爸又来抢我了’。”
郑欣称,受离婚诉讼期间的一些争端影响,离婚后,孩子爸爸再也没有来看过孩子,并拉黑了与她的所有联系方式。
孩子的声音似乎隐匿在了争夺大战的背后。2024年,北京高院发布的《北京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白皮书》显示,2019年以来,因父母藏匿、抢夺未成年子女引发的抚养、监护、探望纠纷呈增长趋势。其中,70%以上长期被藏匿、抢夺或拒绝探望的子女年龄不满8周岁,这些孩子在长期、反复的矛盾和诉讼中极易遭受严重身心伤害。
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嘉新泳从去年开始为因子女被抢夺、藏匿而长期无法见到孩子的母亲提供公益心理辅导。她向界面新闻表示,对未成年人来说,母婴关系是安全依恋关系的基础,分离会导致孩子内心产生极大的不安全感。由于年龄小,孩子无法面对和处理这种恐惧,所以恐慌感会进一步放大,“大到要活不下去了这种感觉”。
嘉新泳认为,在两方争夺孩子的家庭环境中,孩子往往缺乏有效的自我表达方式和求助通道,也未必能意识到自身状态的变化,更多是本能地进行自我防御。由此,孩子可能出现至少两类反应:一类是变得更加胆怯、退缩,难以适应新的环境,也抗拒结交新的同学和朋友;另一类则是努力迎合当下所处的环境,压抑甚至遗忘自己的真实需求,习惯以外界的各类标准判断自己。等到成年后,在面对重要选择时,他们可能会更易陷入自我困境。
纠纷过后,如果孩子回到了父母一方身边,家长该如何帮助孩子重新适应?嘉新泳向界面新闻分析,家长需要在孩子的情绪张力上给予足够空间,让他慢慢流动真实的情绪。一方藏匿、抢夺孩子的过程中,往往会频繁地更换居住地点,孩子的不安感也来源于这种不稳定性。回到家长身边后,家长需要先为孩子重新建立稳定的生活节奏,并帮助他慢慢恢复与外界的人际连接。此外,也可以让孩子参与一些家庭或社会事务,使其重新感受到自己的价值和能力。
尚萌还在等待下一次开庭。她不知道,分别6年多后,孩子是否还记得曾和她在一起的时光。“小孩还能不能保留3岁时的记忆?他还能不能记起在大理的阳光下和妈妈开心玩耍的日子?”尚萌说。
(为保护未成年人和受访者隐私,尚萌、郑欣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