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由“Mike”推荐,来自《长沙通报“公职人员占用他人车位”事件:已停职》评论区,标题为Mike添加】
我记得美国的处理方法是,被占车位一方固定证据,请拖车公司将车拖走,此事就与其本人无关了。被拖走的车的车主将与拖车公司交涉,所产生费用由占位车主承担。美国的拖车公司可喜欢这种业务了。